昨天开始,德国实现“性别自由”!细思极恐
昨天,德国LGBT群体迎来了一次历史性胜利。
德国性别《自决法》(Selbstbestimmungsgesetz )在这一天正式生效,德国人将可以自由变性,不再有性别束缚。
这部法律是在今年4月,由社民党、绿党、自民党共同推动并获得通过的,于11月1日生效。
德国人的性别不再根据生理特征确定,由本人在内政部户籍登记处填写即可(一年还可更改一次)
除了性别之外,姓名(Vorname)也可以更改。比如奥拉夫.朔尔茨改为安娜.朔尔茨,王钢蛋改为王翠花,以确保姓名与性别匹配。
至于身份证件上的性别和姓名随意变更,会给警方查案或追逃带来多少麻烦?德国政府是不管的。总之,LGBT大过天。
《自决法》生效,确实给一些人带来了便利和好处。
比如这位,德国极端环保NGO组织“最后一代”的骨干成员佩内洛普,TA自称心理女性,每次犯罪后(破坏交通、涂鸦博物馆名画等)都很痛苦,因为TA想被关入女子监狱,但法官总是不同意。
现在TA终于可以自定法律性别,跟女囚们关在一个屋子里了,而TA是有丁丁的。
德国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绿党这些政客甭提多自豪了。法国不就是在奥运会开幕式上夹带了LGBT私货吗,跟德国的一步到位怎么比?
根据《自决法》,每一位成年德国人将有4种性别可以选择:男性、女性、不男不女、无性别。
它的突破性在于:人类的法律性别将不是由客观事实决定,而是由主观意志决定,还可以反悔。
它的问题在于:只有少数人得到了便利,而给绝大多数人带来了麻烦,特别是女性的性别空间将受到侵犯。
有人说,这不是反人类行为吗?可不能这么说。在德国你要敢这么说,轻则炸号,重则坐牢。
这部法案的起草人是德国家庭事务部长丽萨·鲍斯(绿党)和德国司法部长马可·布施曼(自民党)
理由是:自主决定性别是实现人权的体现。
在儿童问题上,丽萨·鲍斯的方案是:
一、14岁-18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性别时,需经法定监护人同意。如果监护人不同意,则由法院裁决,以保护儿童利益优先为标准。
其实就是剥夺了父母拒绝更改未成年子女性别的权利。
二、14岁以下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提交变更声明。
也就是说,只要父母是LGBT支持者,就可以改变子女的性别,而政府予以支持。
另外,德国还要求在中小学校园里开展LGBT教育。
丽萨·鲍斯等绿党政客搞出这项草案时,引发了许多人的抗议。
选择党主席爱丽丝·魏德尔(Alice Weidel)公开炮轰绿党。
她说:联邦政府无视助长犯罪的警告,坚持提出该法,这不仅是罔顾科学事实,也违背了德国《基本法》。
魏德尔还表示:“孩子是我们最大的财富,家长的教育权利不容侵犯!”
但她的抗议又能怎样?现在法案还不是照样生效。
有趣的是,魏德尔是女同性恋,属于LGBT群体,但她从不用这个身份去吸收选票。
而丽萨·鲍斯,还有绿党外长贝尔伯克都是有两三个孩子的母亲,却在极力宣扬LGBT。
更有趣的是,生了7个孩子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更是在欧洲全力推广LGBT。哪个国家不配合,她就威胁制裁哪个国家,比如匈牙利和波兰。
既然支持LGBT是她们的价值观,那么她们自己为什么不去做女同?不去登记为男性性别?却要别人家的孩子变性?
德国网友也在骂这些人,由于偏左的德媒评论区总是在“吃掉”评论,大家只能在中右翼的媒体评论区发泄不满。
一位德国网友说,“所以,不久以后就可以每年在登记处更改一次性别?!没有其他限制?!我相信德国的每个炼铜癖和强奸犯都会很开心,以后进入女性和女孩的更衣室就方便多了,一年一次。”
“我想知道暴露狂会怎样。目前法律上只有男性会因此获罪,但有了《自决法》之后,暴露狂可以轻松将自己性别改为女性,即使暴露丁丁,也可以逃脱法律惩罚。”
“能将此事提上日程,就不必惊讶为什么AfD(选择党)很快就会在选举中赢得绝对多数了。我认为我们的政客们只忙于处理一些琐事,对真正的问题却视而不见,没有人感兴趣。”
……
有些德国网友质问冯德莱恩、贝尔伯克这些人的母亲身份和责任。
对了,说到母亲,德国将来连“母亲”这个词都要禁止。
2023年4月,德国电视一台“每日新闻”在报道中有意避开了“妈妈”一词,引发轩然大波。
“每日新闻”在德国地位相当于《新闻联播》,当时它在报道休产假的问题。
然而,它的话术是“生孩子的人的伴侣,可以在孩子出生两周后获得假期。”
全文避开”母亲或妈妈“,只用“生孩子的人”来代替。
德国人质问:“母亲”这个词为何说不得,难道它是脏话吗?
在一浪高于一浪的批评声中,德国电视一台发言人澄清说,从来没有收到过相关的政府指令。
然后它们将文字版中的“生孩子的人”改成了“妈妈”。
这只是绿党这帮人废除“妈妈”概念的试水行为,先看看社会的反应。毕竟,“母亲”这个伟大的认知,一时半会还很难被颠覆。
不过,它们的“性别自由”已经实现,《自决法》生效将意味着:
一、女厕所,女更衣室,女浴室等女性空间,将被自称“心理女性”的生理男性合法闯入。
二、如果女性因此尖叫、驱赶入侵者,令“法律女性”感到难堪。那么,“法律女性”可以对其进行举报,被举报者将面临最高10000欧元罚款。
三、德国公民每年都有一次机会更改自己的性别,提前三个月在内政部申请即可。
“法律女性”,不仅无需割掉丁丁,也无需雌激素,一切由个人作主。
表面上看这部法律是平等的,因为女性也可以登记为“法律男性”。
但在客观事实上,男变女的人数要远远远远大于女变男。
因为男变女意味着获得特权,而女变男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好处。
脑补一下画面。
一个胡子拉碴的“女性”在德国女浴室和女人们一起蒸桑拿,这些女人还不能有不满的眼神和行为让TA感到难堪,浴室老板也不能阻止TA大摇大摆地进入女浴室。这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
而有哪个女人愿意以“男性”的身份到男浴室跟一帮男人一起洗澡?
所以《自决法》本质上是一部建立在侵犯妇女权利基础上的恶法。
在《自决法》生效时,联合国“妇女、女童暴力问题”专员阿尔萨勒姆(Reem Alsalem)就表达了担忧。
她表示,该法案忽视了女性的安全与隐私,极易被施暴者钻空子,尤其是在女卫生间、女更衣室等场所,女性的安全又如何保证?
德国女权组织已经受不了LGBT的扩张,德国知名女权活动人士伊莎贝尔·罗纳 (Isabel Rohner) 正带领妇女到议会大厦门口反对新法。
她称该法律是“自二战以来妇女权利的最大倒退”,是“民主的耻辱,特别是在德国《基本法》颁布75周年之际。”
德国左翼的“瓦根克内希特联盟”(BSW)主席莎拉·瓦根克内希特明确反对该法。
她指出这部法律的最大受益方--制药集团。
“新法律是对女性的侵害,是让父母和孩子成为只对制药游说团体和制药集团有利的意识形态的小白鼠,它试图将变性手术视为正常,唯一受益的是制药行业。这在制造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如果将瓦根克内希特与魏德尔的话结合起来,基本上就可以说明《自决法》的问题--“有人不顾科学,不顾宪法,利用手中权力竭尽全力在为某些利益集团服务,用高大上的名义改变传统性别认知,毁灭德国”。
既然极左翼和极右翼都反对《自决法》,而这部法律居然还能生效。
这不是很诡异吗?
细思极恐,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价值观问题,而是有人带着任务来颠覆德国及欧洲社会。
这股势力还想将“妖风”吹向全世界,为了下一代,我们不可不防。
摧毁传统家庭认知,让欧洲这片土地走向堕落和荒淫,变成大号“索多玛”(《旧约》因极度荒淫被耶和华派人摧毁的城市)就是它们的终极目标,有谁这么恨德国?
如果德国政治力量不能够挡住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
那么,德国另一种极端势力就会孕育而生,历史悲剧或将重演!